禁毒委员会赴京交流考察
发佈时间:2009-08-1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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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委员会赴京交流考察

新闻稿

2009.08.12


为了解国家在禁毒方面的最新政策和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与国内同类机构间的交流和合作关係,澳门特区政府禁毒委员会组织代表团於本年八月五至九日期间前往北京进行交流考察活动。


代表团一行十九人由禁毒委员会副主席代表、社会工作局副局长容光耀率领,参与委员及代表包括法务局局长张永春、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廖华基、警察总局局长助理林东尼、检察院法律专家陈晓惠、教育暨青年局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周佩玲、澳门基督教新生命团契主任梁伟明、澳门戒毒復康协会主席Augusto P.V. Nogueira、圣公会澳门社会服务处服务总监李国豪、澳门医护志愿者协会会长白琪文、澳门基督教青年会程序干事何敏华、郑炳枢先生、吕锡照先生及六名随行工作人员。


六日早上代表团首先拜访国家禁毒委员会及公安部禁毒局,由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绪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峻、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志远、委员会办公室预防教育处处长宋增良、精神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处处长兰卫红、国际合作处正处级干部王志钢、禁吸禁种处副处长宫秀丽、以及麻醉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处副处长王洪鹏等接见并与澳门禁毒委员会进行交流。在座谈会上先由副秘书长陈绪富介绍内地毒品形势及禁毒工作概况,他表示当前毒品形势正发生积极变化,海洛英问题快速发展的势头得到控制,但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因素影响,内地面临的禁毒斗争形势仍较严峻。此外,亦提及有关新颁布的国家禁毒法和各地禁毒法规、禁毒教育宣传工作、多种戒毒模式组成的戒毒康復体系,以及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等的工作概况。随后由社会工作局副局长容光耀代表向国家禁委致谢词,并简报澳门的毒品形势及禁毒政策,同时介绍澳门禁毒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双方就预防教育、社区治疗管理、立法、国际合作及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等方面进行提问及交流。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志远表示,多年来粤港澳联合举办预防教育活动并取得美好成果,期望日后与澳门更进一步深化合作并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同日下午,代表团拜访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石佛营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部。当晚由国家禁毒委员宴请代表团,委员会副秘书刘跃进、陈绪富等出席。


一行人於七日早上拜访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由会长潘学田、副会长周福成、秘书长李宝惠、副秘书长陆敏、朱翔、吕宪祥等与代表团会面并进行交流会议,潘会长致词欢迎代表团到访,表示国家相关部门对禁毒工作非常重视,在建设、治疗和药理方面均逐步加强研究,并开展在社区及家庭的宣导工作,以建立无毒社区,他又认为禁毒工作任重道远,希望未来与澳门特区政府有更多合作空间,交流宝贵经验意见、相互学习。随后秘书长李宝惠向代表团介绍协会的背景及职能,主要是配合国家卫生及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和学术交流。现时,协会正积极筹备将於十月在桂林举办的全国药物滥用防治研讨会。最后,副秘书长陆敏、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吕宪祥先生介绍了国内毒品滥用情况的研究分析,表示国内新型毒品滥用有上升趋势,但在服用摇头丸方面则有所下降,显示现时治疗新型毒品方面正面对着较大的困难。双方就新型毒品的滥用及危害、防治药物依赖方面等工作和讯息进行了交流讨论。


同日下午,代表团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考察,参观所内禁毒教育展览及相关设施,并在所方安排下,与部份女戒毒者交谈,更深入了解吸毒人士的状况。随后代表团与戒毒所工作人员举行座谈,分享戒毒所主要工作及收容戒毒人员的情况,双方就强制戒毒治疗模式及发展进行交流及讨论。当晚由北京市公安局宴请代表团,公安局副主任傅政华、公安局禁毒办常务副主任赵文忠等出席。


代表团於九日上午进行了是次考察活动的总结会议,各委员均表示获益良多,对完善本澳的禁毒事务工作起了很大的啟示作用。透过考察各项禁毒设施,除深入了解国家当前最新的毒品形势及禁毒政策外,亦有助了解国家对禁毒工程的建设,以及对禁毒事务的重视与关注,特别是禁毒工作要取得成果确实需要全民积极参与。是次行程,亦为日后与国家禁毒相关单位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及沟通关係,打下良好基础。代表团一行人於九日下午返澳。